常見問題 - 108年度公佈「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」!!
2019-11-26
108年度公佈「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」!!

108年度「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」

 

「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」
自108年1 月1日起施行,明(109)年5月申報綜所稅就可以適用啦

 

適用對象
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

 

適用範圍:
家人自行照顧
聘用看護照顧
使用長照機構服務
(免檢附費用憑證)

 

扣除金額:
每人每年12萬元

如綜所稅申報原適用「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」20萬元者,也符合「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」適用條件,共可扣除32萬元(20萬元+12萬元)唷‼

 

 

 

 

貼心提醒

衛生福利部將配合公告,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認定條件

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%以上(包括適用累進稅率20%以上、股利按28%稅率分開計稅,或按20%課徵基本稅額)者,不適用唷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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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所得稅法修正

 

 

中華民國財政部網站 :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,修正薪資費用減除規定及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

https://www.mof.gov.tw/Detail/Index?nodeid=137&pid=85024